注:本文件转自江西教研网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教研室,省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为了更好地发挥教育科研对教育教学的促进作用,进一步规范课题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研究质量,经研究决定,2016年全省基础教育研究课题立项采用网上申报、网上管理的方式进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重点
今年全省基础教育研究课题立项仍以一线教师为主体,以实践、应用为主要特征,以提高教师的专业发展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根本目标。2016年江西省基础教育研究课题研究重点见附件1。
二、名额分配
1.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申报立项课题数额依据各地市、省直管县(市)2015年教师基数和近年来教育科研的情况分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2。
2.省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每校可申报两个。
各地要严格按名额分配数上报省课题基地办,超过名额申报的,省课题基地办不予受理。
3.2016年江西省基础教育研究课题最终立项数,不下指标,由省教研室聘请专家严格按照评审标准,根据课题质量评审确定。
三、申报要求
1.课题负责人正在承担省级各类研究课题尚未结题的,不予受理。
2.每个课题,负责人限1人,课题组核心成员不得超过5人(不含课题负责人)。
3.申报人应填写《江西省基础教育研究课题申报书》(登录课题管理云平台),并严格按照盲审要求填写《课题活页》(活页不能出现课题申报人与参与人姓名、所在单位名称和所在县区市名称等,如若出现,取消该课题参评资格。课题申报人与参与人姓名、学校、所在县市区名称均用×××代替)。
4.各级申报单位,要将本单位教师申报2016年江西省基础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纸质稿,认真核对准确无误后加盖公章,上报上级课题基地办存档,汇总表格式见附件3。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课题基地办汇总表报送省教研室科研与培训科(省课题基地办)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5日。
5.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教研室要及时通知所属学校,组织教师申报。
6.课题立项申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
申报系统开通时间:2016年5月20日8时至6月24日24时。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本通知下发后,申报人员可在江西教研网课题资源栏目中下载《申报书》和《申报书活页》预填,系统开通后,再正式填报。
2.材料审核
各级课题基地办要认真审核所有申报材料,确保申报者符合申报条件,并严把质量关,保证申报材料的原创性、真实性,申报材料出现差错和弄虚作假、抄袭等现象,由申报单位承担责任,除取消该课题的立项资格,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逐级评审
材料通过审核后,请各级课题基地办按照省课题基地办颁布的《江西省中小学课题立项标准》认真组织专家逐级严格评审,并将评审结果通过云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逐级统一上报。
校级评审时间为6月25日8时至7月5日24时。
县级评审时间为7月6日8时至8月6日24时。
市级复评时间为8月7日8时至9月30日24时。
省级终评时间为10月10日8时至12月30日24时。
学校和县市课题基地办评审结束后,对通过评审的课题要按申报书相应级别审批意见表格中的格式,签署同意立项的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签署单位负责人姓名,填写好日期后,再拍照或扫描到云平台相应的表格栏目内。具体操作要求请登入云平台查阅。
省课题基地办组织专家终评,评选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评审结果将在江西教研网上公布,同时下发纸质通知给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课题基地办。
五、课题管理
1.课题负责人应在立项通知下达后一个月内网上提交开题报告书,研究周期为一年的课题,中期报告书应在立项通知下达后6个月内网上提交;研究周期为两年的课题,应在立项通知下达后的12个月内网上提交;研究周期为三年的课题,应在立项通知下达后的18个月内提交,没有按时提交开题报告书和中期报告书的原则上不予结题。
2.为了促进课题管理网络化、信息化,跟上时代步伐,提高管理效率,减去繁琐程序,减轻老师负担,经研究决定,全省基础教育研究立项课题不再使用纸质申报书管理,所有通过云平台申报的立项课题都不再办理纸质《江西省基础教育研究课题申报书》,立项课题一律通过云平台电子档案管理。经省级专家评审准予立项的课题,省课题基地办统一印制立项证书,作为教师课题立项凭证下发给每位课题负责人。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联系电话
省课题基地办联系人:徐凡 张海玲
电话:0791-86765900 0791-86765902
网络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人:黄频
联系电话:0791-87885303 QQ:3111522632
2.材料报送地址: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1519室,邮编:330038。
附件:1.2016年江西省基础教育研究课题研究重点
2.2016年江西省基础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名额分配表
3.2016年江西省基础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江西省教育厅教学教材研究室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