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版英语课程标准小学英语新课标内容变化(4)——技能篇 (六)内容标准 根据全国反馈意见,除因地区条件差异致使少数边远欠发达地区学校感到某些具体要求标准稍高之外,总的认为《标准》(实验稿)所规定的中、小学各级别的要求标准是合适的。我们考虑,《标准》试行十年来,全国各地各学校英语教师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办学条件也显著改善,因此,此次修订对各级别总体目标要求保持不变,只在语言技能(听、说、读、写)的具体要求上做适当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根据全国反馈意见与建议,在语言技能(听、说、读、写)的要求上进行调整,有的适当降低难度,有的修改文字以更好地体现表述的准确性,有的个别目标要求也略有提高。如: 1) 一级语言技能的“听做”要求中,将让学生能“根据指令做手工”的要求改为:“做动作”;因为各地教学资源和条件不同,要求学生‘根据指令做手工’不具有可操作性。(略降) 2) 一级语言技能的“玩演”要求中,将“能用英语做游戏并在游戏中用英语进行简单的交际”改为“能在教师的指导下用英语做游戏并在游戏中进行简单的交际”。(略降) 3) 一级语言技能的“玩演”要求“能表演英文歌曲及简单的童话剧,如《小红帽》等”改为“能表演简单的英语短剧”。(更清楚) 4) 在一级语言技能的“读写”要求中,增加“能模仿范例写句子”的要求;(略升) 5) 二级目标描述中的“说”的要求中的“语调达意”改为“语调基本达意”;(略降) 6) 二级目标描述中的“说”的要求中增加“能就日常生活话题作简短叙述”;(略升) 7) 二级目标中“说”的要求“能在教师的帮助下讲述简单的小故事”改为“能在教师的帮助和图片的提示下描述或讲述简单的小故事”;(略降) 8) 二级目标中“写”的要求“能模仿范例写句子”修改为‘能根据图片、词语或例句的提示,写出简短的描述’。(略升) 9) 减少一级和二级语言技能中要求学生能唱的歌曲歌谣的数量,从原一级和二级能够分别会唱15-20首和30-40首英文歌曲和歌谣减为能够唱10-15首和15-30首英文歌曲和歌谣。(略降) (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