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
1、 认识点
点,《
辞海》的解释是:细小的痕迹。在
几何学上,点只有位置,而在
形态学中,点还具有大小、形状、色彩、肌理等造型元素。在
自然界,海边的沙石是点,落在玻璃窗上的雨滴是点,夜幕中满天星星是点,空气中的尘埃也是点。
2、 点的表情
具体为形象的点,可用各种工具表现出现,不同形态的点呈现出不同的视觉特效,随着其面积的增大,点的感觉也将会减弱。如我们在高空中俯视街道上的行人,便有“点”的感觉,而当我们回到地面,“点”的感觉也就消失了。
在画面空间中,一方面点具有很强的向心性,能形成视觉的焦点和画面的中心,显示了点的积极的一面;另一方面点也能使画面空间呈现出涣散、杂乱的状态,显示了点的消极性,这也是点在具体运用时值得注意的问题。
点还具有显性与隐性的特征,隐性点存在于两线的相交处、线的顶端或末端等处。
3、 点的构成
(1)、 有序的点的构成:这里主要指点的形状与面积、位置或方向等诸因素,以规律化的形式排列构成,或相同的重复,或有序的渐变等。点往往通过疏与密的排列而形成空间中图形的表现需要,同时,丰富而有序的
点构成,也会产生层次细腻的空间感,形成三次元。在构成中,点与点形成了整体的关系,其排列都与整体的空间相结合,于是,点的视觉趋向线与面,这是点的理性化构成方式。
(2)、 自由的点的构成:这里主要指点的形状与面积、位置或方向等诸因素,以自由化、非规律性的形式排列构成,这种构成往往会呈现出丰富的、平面的、涣散的视觉效果。如果以此表现空间中的局部,则能发挥其长处,比如象征天空中的繁星或作为图形底纹层次的装饰。
4 、点与线的关系
点动成线。
线
1、认识线
线是点运动的轨迹,又是面运动的起点。在
几何学中,线只具有位置和长度,而在
形态学中,线还具有宽度、形状、色彩、肌理等造型元素。画家克利在包豪斯授课期间,曾这样给线下了定义:线就是运动中的点。更为重要的是他把线形象地分成三种基本类型:积极的线、消极的线和中性的线,积极地线自由自在,不断移动,无论有没有一个特定的目的地;一旦有哪条线临摹出了一个连贯一致的图形,它就变成了中性的线;如果再把这个图形涂上颜色,那么这条线就又变成了消极的线,因为此时已经由色彩充任了积极地因素。(见弗兰克·惠特福德《包豪斯》)
从线性上讲,线具有整齐端正的几何线,还具有徒手画的自由线。物象本身并不存在线,面的转折形成了线,形式由线来界定的,也就是我们说的轮廓线,它是艺术家对物质的一种概括性的形式表现。
通常我们把线划分为如下两大类别:
1、直线:平行线、垂线(垂直线)、斜线、折线、虚线、锯齿线等。直线在《辞海》释意为:一点在平面上或空间上或空间中沿一定(含反向)方向运动,所形成的轨迹是直线,通过亮两点只能引出一条直线。
2、曲线:弧线、抛物线、双曲线、圆、波纹线(波浪线)、蛇形线等。曲线在《辞海》释意为:在平面上或空间中因一定条件而变动方向的点轨迹。
3、线的表情
由于线本身具有很强的概括性和表现性,线条作为造型艺术的最基本语言,被一种关注。
中国画中有“
十八描”的种种线形变化,还有“骨法用笔”、“笔断气连”等等线形的韵味追求。学习绘画总是从线开始着手的,如速写、勾勒草图,大多用的是线的形式。在造型中,线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不仅是决定物象的形态的轮廓线,而且还可以刻画和表现物体的内部结构,比如,线可以勾勒花纹肌理,甚至可以说,物象的表情也可以通过线来传达。
威廉·贺加斯在《
美的分析》一书中这样写道:直线只是在长度有所不同,因而最少装饰性。直线与
曲线结合,成为复合的线条,比单纯的曲线更多样,因而也更有装饰性。波纹线,就是由于由两种对立的
曲线组成,变化更多,所以更有装饰性,更为悦目,贺加斯称之为“美的线条”。蛇形线,由于能同时以不同的方式起伏和迂回,会以令人愉快的方式使人的注意力随着它的连续变化而移动,所以被称为“优雅的线条”。贺加斯还谈道,在用钢笔或铅笔在纸上画曲线时,手的动作都是优美的。
曲直浓淡多变的线是造型艺术强有力的表现手段,它是形象和画面空间中最具表情和活力的构成要素,也是古今中外艺术家一直钟爱的视觉表现元素。我们美学家
杨辛在谈到我们新石器时代的半山彩陶时写道:“它的图案装饰是线,由单一的线发生出各种不同的线,如粗线、细线、齿状线、波状线、红线、黑线等等,运用反复、交错的方法,把许多有规律的线组合在一起,使人感到协调,好像用线条谱成‘无声的交响乐’”。(参加杨辛、甘霖(《美学原理》)
4、线与面的关系
线动可能成线、曲面、平面。
5、线的状态
相交;平行;异面。
面
1、认识面
扩大的点形成了面,一根封闭的线造成了面。密集的点和线同样也能形成面。在
形态学中,面同样具有大小、形状、色彩、肌理等造型元素,同时面又是“形象”的呈现,因此面即是“形”。
2、认识面的种类通常可划分为下述四大种类
(1)、
几何形:也可称无机形,是用数学的构成方式,由直线或曲线,或直曲线相结合形成的面。如特殊长方形、
正方形、一般长方形、三角形、
梯形、
菱形、圆形、五角形等,具有数理性的简洁、明快、冷静和
秩序感,被广泛地运用在建筑、实用器物等造型设计中。
(2)、
有机形:是一种不可用数学方法求得的有机体的形态,富有自然发展,亦具有秩序感和规律性,具有生命的韵律和纯朴的视觉特征。如自然界的
鹅卵石、枫树叶和生物细胞、瓜果外形,以及人的眼睛外形等都是有机形。
(3)、偶然性:是指自然或人为偶然形成的形态,其结果无法被控制,如随意泼洒、滴落的墨迹或水迹,树叶上的虫眼,无意间撕破的碎纸片等,具有一种不可重复的意外性和生动感。
(4)、不规则性:是指人为创造的自由构成形,可随意地运用各种自由的、徒手的线性构成形态,具有很强的造型特征和鲜明的个性。
3、面的表情
面的表情呈现于不同的形态类型中,在二维的范围中,面的表情总是最丰富的,画面往往随面(形象)的形状、虚实、大小、位置、色彩、肌理等变化而形成复杂的造型世界,它是造型风格的具体体现。
在“面”中最具代表性的“直面”与“曲面”所呈现的表情:直面(一切由直线所形成的面)具有稳重、刚毅的男性化特征、其特征程度随其诸因素的加强而加强。曲面(一切由
曲线所形成的面)具有动态、柔和的女性化特征,其特征程度随其诸因素的变化而加强(或减弱)。
4、面的构成
面的构成即形态的构成,也是平面构成中重点需要学习和掌握的,它涉及基本型、骨骼等概念,我们将在后面的章节中一一探讨论述。这里我们先讨论一下平面空间中的面与面之间的构成关系,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面在平面空间(我们的画面)中同时出现时,其间便会出现多样的构成关系。
面与面之间的关系概括如下:
(1)、
分离:面与面之间分开,保持一定的距离,在平面空间中呈现各自的形态,在这里空间与面形成了相互制约的关系。
(2)、相遇:也称相切,指面与面的轮廓线相切,并由此而形成新的形状,使平面空间中的形象变得丰富而复杂。
(3)、覆叠:一个面覆盖在另一个面之上,从而在空间中形成了面之间的前后或上下的层次感。
(4)、透叠:面与面相互交错重叠,重叠的形状具有透明性,透过上面的形可视下一层被覆盖的部分,面之间的重叠处出现了新的形状,从而使形象变得丰富多变,富有秩序感,是构成中很好的形象处理方式。
(5)、差叠:面与面相互交叠,交叠而发生的新形象被强调出来,在平面空间中可呈现产生的新形象,也可让三个形象并存。
(6)、相融:也称联合,指面与面相互交错重叠,在同一平面层次上,使面与面相互结合,组成面积较大的新形象,它会使空间中的形象变得整体而含糊。
(7)、减缺:一个面的一部分被另一个面所覆盖,两形相减,保留了覆盖在上面的形状,又出现了被覆后的另一个形象留下的剩余形象,一个意料之外的新形象。
(8)、重叠:相同的两个面,一个覆盖在另一个之上,形成合二为一的完全重合的形象,其造成的形象特殊表现,使其在形象构成上已不具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