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 2018 年 3 月省教育厅印发的《江西省推进高中 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赣教发„2018‟ 5 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文件精神, 现就进一步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有 关工作通知如下: 1.全面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从 2021 年开始,全省将全 面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和分值如下: 语文 120 分、数学 120 分、外语 120 分(含听力 20 分)、道德与法治 80 分、历史 80 分、物理 85 分(含实验 5 分)、化学 75分(含实验 5 分),地理 50 分、生物 55 分(含实验 5 分)、信息技术 15 分,体育与健康分值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执行, 音乐、美术成绩呈现方式由各地自定。省统一考试科目初二学 生为地理、生物 2 个学科,初三学生为语文、数学、外语、道 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 7 个学科。各地要督促学校认真 落实国家课程方案要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引导学生学好每 门课程,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继续实行省级命题。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 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 生物 9 个学科(不含实验)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仍由省教育 考试院负责,并对考试时间和考场提出统一要求。信息技术、 音乐、美术、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的命题和考试方 式由各设区市自行负责和确定。今年因新冠肺炎疫情未在初二 举行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目前已经进入初三的学生,推 迟到 2021 年与其它科目一并举行。各地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保障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顺利、平稳进行。 3.全面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地要根据省教育厅《实施意见》要求,制订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评价体系和办 法,同时督促指导辖区内初中学校积极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做好写实记录、遴选公示、系统录入等工作,尤其是供招生用 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要确保客观、真实,及时录入系统,方便初三学生升学使用,方便招生学校提取使用。省教育 厅已经建成全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并于今 年 12 月初组织开展了系统使用骨干人员培训班。各地要加强系 统使用培训,提高各级管理员、班主任老师使用系统的能力和 水平。要将学校使用系统的情况纳入对学校工作考评和督导重 要内容,推进使用系统常态化。 4.稳妥推进招生录取改革试点。各地要积极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尤其是全 省 30 个招生录取模式改革试点县(市、区,其中鹰潭市整体推 进),要科学确定招生录取计分科目,在将语文、数学、外语、 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作为录取计分科目的基础 上,积极探索“8+N”模式。同时要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 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和参考。各地要督促指导各招生学校根 据实际制订具体的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使综合素质评价 在招生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克服唯分数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江西省教育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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