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申报和推荐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有关高校,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18〕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本届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范围包括基础教育各阶段、各领域取得的教学成果。凡按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以及学术团体、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及其他个人,均可申报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要反映我国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的重要成果,包括课程、教学、评价、资源建设等方面,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在某些方面有所侧重。中小学教材建设成果暂不列入本届奖励范围,另外安排。2014年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成果,在理论建树和实践研究中如无新的重大突破不再列入本届奖励范围。 二、成果要求 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必须符合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和时代精神,发展素质教育,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必须围绕解决基础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和未来挑战,创造性地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经过实践检验,使问题在实践中得到有效破解,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产生了广泛而积极的影响,至今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本届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全国共设特等奖2名、一等奖50名、二等奖400名。 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建树,在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特别重大突破,经过不少于4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 一等奖教学成果应提出自己的理论或发展和完善已有理论,经过不少于4年的实践检验,对教学改革实践有重大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成效,在全国或者省(区、市)域内产生较大影响。 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学改革实践的某一方面有所突破,经过不少于2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显著成效,发挥了重要的示范作用。 三、成果申报 1.申报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成果主持人或主持单位向所在地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高校、省直单位)提出申请。 2.省教科规划“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以及其他突出的教学成果,均可申报。 3.单位申报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应体现单位意志,其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与总结的过程均应由单位派人主持,并以单位为主提供物质技术条件保障。个人申报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其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和总结的全过程均应由申报人主持、直接参加,申报人做出了主要贡献,并至今仍在从事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探索。 退休人员申报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必须一直从事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探索,至今没有间断,其成果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可联合申请,完成单位或个人跨地区、跨部门的,应向成果主持单位或主持人所在地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高校、省直单位)提出申请。 四、成果推荐 1.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高校、省直单位)受理申报成果,组织开展评选,在推荐限额内(南昌、九江、上饶、抚州、宜春、吉安各15项,赣州20项,景德镇、萍乡、新余、鹰潭各10项,高校和省直单位各3-5项)向省教育厅择优推荐,保证推荐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2.各设区市推荐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由一线教师主持和中小学幼儿园主持完成的成果不少于推荐总数的70%。省直管县(市)纳入设区市范围推荐。 五、材料报送 1.申报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个人或单位,需报送纸质的《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表》(见附件1)、反映成果主要内容和实践检验过程的报告,均一式三份。 成果主持人或主持单位要按照《〈2018年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填报说明》(见附件2)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确保报送材料完整、真实、规范。关于实践过程及效果的佐证材料可预先准备,暂时不予报送。 2.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高校、省直单位)填写《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并加盖公章,连同推荐成果的申报材料,于3月30日前一起快递寄送省教育厅(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3.所有向省教育厅报送的材料均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六、异议处理 对各地各单位推荐报送的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查、评选,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不予通过: 1.未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推荐; 2.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 3.不符合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内容与范围; 4.成果持有人或单位不符合规定; 5.实践检验不符合时限。 省教育厅将对拟择优报送教育部的我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在江西教育网等渠道进行公示。 七、其他事项 1.各地要广泛开展宣传,发动中小学校和教师积极申报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各设区市、高校和省直单位向省教育厅推荐的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要通过官网等渠道进行公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各推荐单位要做好对推荐教学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确保参与者政治过硬、参与教师的师德表现过硬。 3.江西省2018年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由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牵头,具体委托江西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省教科规划办)承担。 联系电话:0791-86765130,0791-86765839 材料寄送地址:南昌市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1709室,联系人:汪忆,邮政编码:330038 附件:1.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基础教育) 2.《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基础教育)》填报说明 3.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报送汇总表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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