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江西师范大学: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中小学名师培养计划”的通知》(赣教师字〔2017〕31号)精神,各地对照条件,逐级遴选推荐了全省首期“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培养对象。经研究,决定由江西师范大学承担培养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80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名单见附件1)。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首次集中培训时间为2018年1月10-12日,其中,10日报到,11日上午启动仪式及大会报告,11日下午-12日下午分学科进行培训,13日离会。 培训地点:美程商务酒店(南昌市西湖区洛阳路143号,南昌市老火车站附近),联系电话:0791-86126888。 三、培训费用 省教育厅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名师培养对象的集中学习培训等,培训期间培训、资料、住宿等费用由培训机构承担。学员往返交通费按规定回所在单位核销。 四、乘车路线 1.南昌站:出火车站,朝右前方步行至美程商务酒店(约300米)。 2.南昌西站:出站后步行至公交站台(高铁西客站),乘坐高铁巴士1线,前往南昌火车站方向,到站下车后步行至美程商务酒店(约100米)。 五、有关要求 1.江西师范大学要精心编制培训方案,保证培训质量。精选培训内容,分类、分专题设计培训方案,满足教师专业发展需求。重点提升教师专业思维能力、教育创新能力和引领学科教学研究可持续发展能力。要改进培训方式,发挥教师学习主体作用。要更新培训理念,坚持以学员为主体、以问题解决为导向、以能力提升为目标,强化学员互动参与,增强培训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要严格培训过程管理,科学设计考核机制,及时向省教育厅师资处书面报送培训进展情况。 2.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关心、支持教师参加培训,为其学习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同时,要加强对参训教师的教育和管理,督促其按时报到参加培训,高质量地完成学习任务。因故不能报到者,须以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名义向省教育厅师资处书面说明原因,否则,将取消培养资格。 3.请提醒参训学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报到,注意往返交通安全。 4.请通知参训学员认真填写《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培养专业发展规划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汇总,连同《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培训参训学员回执》(附件3)于1月9日前发送至江西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处麦伟生老师邮箱:17265418 @qq.com。 本通知在江西教育网(www.jxedu.gov.cn)发布,可下载。 江西师范大学联系人:麦伟生, 电话:0791-88120872; 省教育厅师资处联系人:刘志盛,电话:0791-86765186。
附件: 1、全省首期“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培养对象名单 2、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培养专业发展规划表 3、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培训参训学员回执
江西省教育厅师资处 2018年1月4日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四维英语工作室 ( 赣ICP备10001015号 )
GMT+8, 2024-12-27 21:54 , Processed in 0.078125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